手脑并用  学做合一
陈毅

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0:06】 【栏目:通知与公告 【来源:校团委】 【编审:党委宣传部】

各学院团委、宜宾校区团委:

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青年发展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重要要求,切实做好青年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就业能力,现将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积极助力地方党政、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和大学生就业工作。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活动对象

全校在读学生

四、活动流程

(一)学生注册(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学院团委、宜宾校区团委积极宣传,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动员宣传,组织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也可以直接微信扫描“逐梦计划”平台二维码(附件2)进行线上注册,注册成功并完善个人简历的学生即可认定0.1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板块积分,集中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二)人岗双选(6月至7月)。学生登录“逐梦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确定实习对象录取。

(三)集中实习(7月至9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开展上岗实习。在此期间,各学院团委、宜宾校区团委要开展对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资源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学生实习实践过程中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践行“契约精神”,严格遵守实习实践岗位的要求和管理。

(四)实习鉴定与积分认定(9月至10月)。实习结束后,学生和用人单位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学生凭借用人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提交实习报告等相关材料,校团委审核通过后依据实习时长最高可认定4.0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板块积分。集中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结评优(11月至12月)。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评选2022年“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有关评选工作安排后续在“筑梦计划”平台发布。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宜宾校区团委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服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各类校园媒体加强宣传,做好培训指导、过程管理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联系人:袁俊祥

联系电话:028-87992295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2.“逐梦计划”平台二维码

共青团成都工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