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参评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名额及程序
(一)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我校可推荐2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最终推荐上报。
(二)申报程序
1.学院(部门)推荐:每个学院(部门)可推荐1-2项成果进入初评,原则上优先推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成果。
2.学校组织初评并公示。所有拟申报的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推荐成果进行网上申报及材料报送。
四、初评申报材料及报送
初评申报材料提交《申报评审表》1份、成果全文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公示材料1份、《申报一览表》(附件6)1份。成果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单个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须为PDF格式。材料电子版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通过OA系统发送至科技处李姝。电子版材料格式为:教育部报奖+学院(部门)+申报人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
《申报评审表》请使用Windows版本的微软Word,不要使用WPS或MacOS版的Word;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Word说明页无须打印。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或登录教育部社科网站查询:http://www.sinoss.net/;或加入QQ群“成工科技CDTU--KJC”咨询,群号:33057388。
联系人:李 姝
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处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5.申报注意事项
6.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览表
- 附件【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 申报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览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