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青苗计划项目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要求
按项目任务书要求,于2021年立项的青苗计划项目(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成都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青苗计划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附件2)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二、报送时间及程序
(一)报送时间:2023年3月22日17点前
(二)报送程序:
郫都校区项目组将结题材料(格式见附件3)纸质档一式二份送至师生事务中心办事大厅4号窗口,电子档一份(命名为:项目负责人现所在学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发至1452822902@qq.com。
宜宾校区项目组将结题材料电子档(签字盖章扫描)一份(命名为:宜宾校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发至1452822902@qq.com。
三、其他说明
(一)项目成员、指导老师变更
若项目成员或指导老师发生变更,请郫都校区项目组在2023年3月22日前提交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4)签字盖章版至图书馆801办公室。
宜宾校区项目组在2023年3月22日前提交附件4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命名为:宜宾校区+成员/指导老师变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至1452822902@qq.com。
(二)项目延期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请郫都校区项目组在2023年3月22日前提交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4)签字盖章版至图书馆801办公室。
宜宾校区项目组在2023年3月22日前提交附件4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命名为:宜宾校区+项目延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至1452822902@qq.com。
暂缓结题项目最多延期半年。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创新创业学院赵老师;
办公地点:图书馆801;
联系电话:028-87992395。
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14日
- 附件【附件2:青苗计划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青苗计划 重要事项变更、缓交结题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青苗计划项目结题模板.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2021年青苗计划立项名单.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