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府友谊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精神,请校内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外国籍专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是应聘(邀)在我省行政区域单位工作的各类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天府友谊奖”或“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天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国友好,为我省科技创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参与我省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积极向我省传播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
(三)为我省重大项目的建设、投产、运营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为我省培养人才,捐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科学、教育、新闻、出版、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我省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使企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六)在促进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引进,加强国际人才交流或者中外文化交流,传播四川声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材料及联系方式
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补充材料(纸质材料各一式二份)于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师生事务大厅2号窗口,对应的电子文档经OA发送至李姝(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处)。邮件题目格式为:所在部门+姓名+2023年度“天府友谊奖”+手机号码。
联系人:李姝
联系电话:87992106
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处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府友谊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天府友谊奖”申请表
- 附件【2.2023年度“天 府 友 谊 奖”推荐表.doc.doc】已下载次
-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府友谊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