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校在2004级以前未实行完全学分制和网上选课,因此对各类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资格认定没有进行严格限制。在2004级以前,对部分未参加正常选课而直接在任课教师处报名并参加考试学生的选课资格,教务处一般按选课有效处理。但在2004级实行完全学分制和网上选课后,所有2004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必须参加网上选课和认定选修资格有效后方能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凡未参加网上选课和认定选修资格有效者,皆无权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其考试成绩无效。
考虑到本学期是实行网上选课后的第一个学期,部分学生和教师对相关选课规定了解不够,因此,本学期对部分未在教务处认定选课资格但参加了相关课程学习和考试的学生的成绩,仍按选课有效处理。
从下学期即2005/2006第2 学期开始,凡实行完全学分制的年级将严格执行学分制管理有关规定。选课资格认定必须通过教务处,任课教师无权认定选课资格。凡未参加网上选课和认定选修资格有效者,一律不得参加相关课程学习,其考试成绩无效,并不能取得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