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共同做好学校年度总结工作,请对本部门2004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以写实的方式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本月24日前分别交到党委办公室(党群部门)和校长办公室(行政、教学、后勤等单位)。
党办、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