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届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补充规定
1. 鉴于我校2004年在全国招生规模的扩大,以及2004年高考的实际情况。根据2004年招生人数按四川省与其他省份之比为3:2的比例对符合“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2. 四川省根据“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按照奖学金等级封闭原则评定后,产生: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十名;
3. 外省的评定名额按比例分配,调档线参考四川省调档分数线以及该省的本科二段调档分数线,同时按照各省份之间名额封闭、奖学金等级封闭的原则进行评定,并做适当调整保证各省之间的相对平衡,最后产生: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
4. 在评定过程中若出现奖项的空缺,按实际名额进行评定,若出现名额不够 的情况,按照分差从高到低,择优评定。
5. 新生奖学金评定数据以2004年9月2日的报道数据为最终评定数据。
本规定是针对我校2004年的新生奖学金评定的一个补充规定,以上评定办法的解释权在招就处和学生处。
附则:2004年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处
2004年9月10日
具体名单见学生处网页或直接进入以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