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了搞好学校暑假中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在放假前,各系(部)、处要组织一次自查,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对这次自查,部门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坚决防止思想上和工作上的疏忽和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2、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校保卫处组织力量,对学校的安全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大丰、成教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在假期中,保卫处、校卫队要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和校园的检查巡逻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并做好记载。另外,四特公司要对家属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各系(部)、处要对所属的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如防火、防盗、游泳安全、旅游交通安全等等,重点强调,讲清注意事项,防范于未然。公寓中心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管理,集中住宿,登记造册,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去向,防患于未然。大楼管理组、公寓中心各级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勤巡勤查,做好交接班登记、外来人员登记,以确保安全。
4、暑期组织集体活动(包括学生集体活动和教师的集体活动),都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相应手续,落实安全责任人,完善应急处理预案。
5、各系(部)、处的办公室、实验室、机房等必须做到人走断电,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要集中管理存放。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机房要贴上封条。
6、假期期间,各级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7、假期校园施工的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制定和实施安全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不得给学校造成新的安全隐患。同时所有进校的施工人员、车辆必须登记造册,并到校保卫处备案。假期校区的施工项目,放假前报保卫处。
另外,请各部门放假前,将各级值班人员的名单上报校保卫处。
保 卫 处
200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