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处(室):
请你部门及今年申报评审讲师、实验师、助理研究员职务的人员于2002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完成以下工作:
1. 1)本人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书面申请;2)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由各系、部统一领取);3)打印“申报评聘中级专业职务简表”(请到人事处拷盘);4)微机录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不用打印,交盘)。
2. 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及代表学术科研水平的有关材料交系、(部);
3. 系(部)安排系学科评议组成员协同教研室全体教师,听取申报人员的述职报告;
4. 系学科评议组评议后,系(部)将过半数以上通过人员学科组投票结果填入“申报评聘中级专业职务简表”(一式20份),同时将意见填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中的“系全面审查意见”和“校(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评审意见”栏,并将申报人的相关成果一并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