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校级科研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按照课题计划任务书要求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的校级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成都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校级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准备须知》的具体要求准备结题材料。
二、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到科技处。结题材料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学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
2、立项文件;
3、申报书(或任务书);
4、研究报告;
5、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含经费使用报告);
6、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
结题材料交行政楼214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461583390@qq.com。
三、 验收结题会议预计为7月7日(最后确定时间以科技处通知为准),请各课题组准备专家评审意见表初稿(电子版),10分钟成果介绍(PPT);
四、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在6月30日前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到科技处。
科技处
2015-06-17
- 附件【校级课题结题或鉴定须知及相关表格.rar】已下载次
- 附件【成工院[2013]63号.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