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我处现将四川省教育厅颁发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予以转发。我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报送了4个专业申报材料,现已审批立项。各相关单位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根据国家“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特别应整合课程内容,重构课程体系,落实企业培养计划。
教务处
201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