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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同意2009-2012年教改项目立项通知

【时间:2009年12月07日 13:23】 【栏目:新时代高教 【来源:唐德洲】 【编审:党委宣传部】
川教〔2009〕288号
 
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近年来,我省各高校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继续深入实施“质量工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同意四川大学等86所学校及单位的申请,将《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学管理机制创新的研究与实践》等共计595项课题列为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451号)精神,在强调课题的申报质量和立项审查公正性的基础上,共批准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595项(见附件)。
    二、为保障省级教改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高校接本“通知”后,应对所获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和政策支持,并加强过程监控管理。本着“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的原则,切实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立项、分批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教改项目进行管理。2012年6月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四、各高校应于2010年1月31前在学校网站主页上设置“教学改革”类专栏或建立相关链接,实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省教育厅高教处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撤销已立项的项目。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