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科研成果奖励范围和标准,按照2013版的文件即“《成都工业学院科研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成工院〔2013〕66号)执行。2016年1月1日后的成果奖励,将按照新文件《成都工业学院科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成工院党〔2016〕2号附件3)执行。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奖励统计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的科技成果。
二、科技成果奖励统计范围:
1、核心期刊以上科学研究论文(有检索的须提供检索报告复印件)
2、专利
3、专著
4、学术交流
5、科研项目(提醒:校级和纵向科研项目统计范围是在2015年已经验收(鉴定或者结题)的科研项目,在研的和新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在统计范围内;横向项目以2015年已到我校账户的经费为准参与今年统计;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即初审也有奖励,以相关部门反馈意见为依据)
三、统计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请各科研信息员于6月10日前提交工作量的统计简表,此表格不涉及工作量的分配情况,只审查科技成果的具体信息。请各单位交科研统计材料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请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科技处。
2)第二阶段:科技处对各单位所报的科技成果再次经过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审核后的科技成果统计表返还到各单位。由各科研信息员通知科技成果负责人进行奖励分配,将分配后的统计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交到科技处,每项科技成果负责人签字。预计完成时间:7月10日前。
3)第三阶段:科技处根据各单位的奖励分配表,完成终审,将科技成果奖励绩效表报给人事处。
四、2015年科技统计资料可到科技处网页“资料下载”里面“2015年科技统计资料” 下载。
五、联系地点:办公楼214房间 联系电话:87992089
联系人: 任昭绪 徐晶
联系邮箱:461583390@qq.com
附件:
1、《成都工业学院科研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成工院〔2013〕66号)
2、《成都工业学院科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成工院党〔2016〕2号附件3)
3、科技成果奖励统计表
科技处
2016-05-17
- 附件【3、成工院[2013]66号科研考核文件.doc】已下载次
- 附件【4、成都工业学院科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doc】已下载次
- 附件【5、2015科技成果奖励统计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2、科研统计问答(2015).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