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系、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从即日起组织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研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1、本次推荐申报的科研项目主要从学校2008年度立项的科研项目和2009年度预报的科研项目中产生,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预研成果,工科和计算机软件项目应已经具有横向合作意向或申报了知识产权保护,哲社和软科学项目应有清晰的社会服务方案。
2、本次预报分学科方向由学校各系、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织,科技处不针对个人申报,每个系限申报一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按申报项目的学科方向向相关系提出申请,系、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到校科技处。科技处按教育厅下发的限额要求择优选择推荐。
3、个人向部门提交申请时间为
4、教育厅具体通知见附件。
成都电子高专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