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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

关于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9年10月19日 09:48】 【栏目:新时代高教 【来源:洪明】 【编审:党委宣传部】

学校各系、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从即日起组织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研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1、本次推荐申报的科研项目主要从学校2008年度立项的科研项目和2009年度预报的科研项目中产生,申报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预研成果,工科和计算机软件项目应已经具有横向合作意向或申报了知识产权保护,哲社和软科学项目应有清晰的社会服务方案。

2、本次预报分学科方向由学校各系、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织,科技处不针对个人申报,每个系限申报一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按申报项目的学科方向向相关系提出申请,系、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到校科技处。科技处按教育厅下发的限额要求择优选择推荐。

3、个人向部门提交申请时间为1019-21日,各部门1022下午6点前将推荐申报项目报送科技处,1023科技处提出上报方案,并提交分管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审批。1024-25日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1026上报教育厅。

4、教育厅具体通知见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doc 

                                     成都电子高专科技处

                                     2009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