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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

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专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4:43】 【栏目:新时代高教 【来源:教务处】 【编审:党委宣传部】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校的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建设情况,现将2017年新增设专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与条件

1.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

2.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3.应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4.申报设置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教育部2015版)中的非国控专业(附件4)以及非四川省省控专业(附件5)。

二、工作流程

1.拟开设专业单位成立新专业筹备工作小组,赴开设同类专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所涉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调研专业建设方向、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等。

2.在对拟增专业进行国家发展需求、区域经济需求调研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专门论证会议,对拟增专业的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3.提交申报材料。各院(系)经党政联席会审批通过后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专业申报材料及论证报告,学校组织专业设置评议专家,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现有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校新专业设置进行审议。

4.经审议通过同意设置的专业,对其专业申报材料在本校校园网主页公示一周。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教务处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申报和管理平台,并向上级部门提交学校负责人签字的专业材料和校内专家组织审议意见。

三、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应在2016年10月8日前向学校教务处办公楼124办公室提交材料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照2016年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材料2:《2017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拟新增专业信息公示表》(见附件2)、材料3:《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书面材料,并同时将此3项材料的电子文档通过学校OA系统经院(系)负责人审批后发至教务处李骏处。

联系人:李骏,电话:87992287

教务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