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了切实搞好教学工作,认真总结半期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现将本学期半期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半期教学检查时间
第10、11、12周。
二、检查内容
1.教研活动情况:教师教案检查,教研活动考勤、记录及活动效果。
2.教学情况
(1)教师执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情况;
(2)检查教师教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3)按专业统计多媒体教学使用情况;
(4)检查学生填写教学日志情况。
3.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情况;
(2)实验教学计划表、实验指导书、实验室工作日志、工作记录表。
4.学生学习情况。
三、组织方式
1.各院(系)组织教师将半期的教学情况进行自查,利用教研活动相互交流、讨论。
2.各院(系)分别组织教师、学生的专题评教评学座谈会,并至少于座谈会召开的前2天将座谈会的时间、地点报送教务处(办公楼124办公室)和学生处。教务处和学生处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人员参加座谈会,了解该院(系)教师的教学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习情况。
四、调查对象及调查时间段
1.调查对象:本、专科在校学生。无论按年级或专业进行,参加学生座谈会的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人数不低于30人/场。本科专业、本科学科基础课程要单独开展专题评教评学座谈会。
2.调查时间段:2016/2017学年第7学期第1周—第10周。
五、总结
半期教学检查结束后,各院(系)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第13周内将总结报告(要求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座谈会记录表、教研室活动情况检查表、教师教案检查统计表和多媒体教学使用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同时院(系)应妥善保存好以上检查资料自行存档。教务处将对全校半期教学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希望各院(系)认真组织,教师积极配合,做好半期教学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