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财处已发通知,要求已申请贷款的所有老师,于12月9日前到计财处与学校签一份协议书,该协议的内容为,若贷款人不按期还贷,本人同意学校按银行的通知,从自己的工资收入中划扣给银行。不签者银行不放贷。但仍有部分老师未来办理,请这部分老师抓紧时间前来办理。
另签该协议的目的,是个人的一个承诺,个人保证按期、足额还贷。只是若本人逾期还贷,学校才根据银行的通知,从个人工资收入中划扣银行。但这样个人的银行信用将留下一个污点。个别老师理解为签该协议是学校主动代个人划扣贷款给银行,自己就不在办理还款手续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特此说明。
2、个别老师提出更改贷款金额,经银行工作人员向银行领导汇报后,答复是,按已签订的申请办理,不再更改。请老师们理解,并相互通知。
3、还有要贷款的老师,请12月16日以前在计财处登记,以便和银行协商具体办理时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