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脑并用  学做合一
陈毅

关于我校新《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公示

【时间:2005年07月05日 09:16】 【栏目:通知与公告 【来源:赖 芳】 【编审:党委宣传部】

    教育部于今年3月公布了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它将取代沿用了15年的旧规定,新《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它将从今年9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新增了学生权利和义务一章。明确要求学生在退学处理或违纪处分方面具有陈述、申辩和申诉权,学校有明确程序予以保证,并取消了处分种类中的勒令退学。在认真学习并领悟了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之后,结合我校实际,由校行政牵头,学生处起草,对我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了全面的修订,现将我校新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请打开附件)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处张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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