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作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作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作好节日期间的廉洁勤政工作,严禁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特做如下通知:
一、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进一步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名目繁多、没有实效的各类庆祝、宴请活动。
二、不准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
三、不准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用公款印制、发售、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坚决制止年末岁初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二00四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