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促进我院学科队伍建设,形成以团队为核心的各学科学术骨干群体,不断地提升我院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依据《成都工业学院科研团队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现就2013年度成都工业学院科研团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研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科研群体中有凝聚力,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历或教授职称。科研团队带头人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研活动。
2、科研团队应是在长期科研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其稳定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8人。团队的成员构成应与研究方向相关联,并具有合理的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和科学的工作分工。科研团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比较优势,前期研究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3、科研团队实行带头人申报制。团队目前应承担有在研的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或近三年年均横向科研经费6万元(人文社科类团队2万元)。
二、申报方式及其他说明
1、科研团队应由带头人填写申报表,带头人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学校相关学科组会议评审推荐。原则上同一研究方向应整合为一个团队。
2、科研团队带头人应于2013年10月25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行政楼科技处219办公室。
3、 《成都工业学院科研团队建设工程实施办法》和《成都工业学院科研团队申报书(试用)》见附件。
4、原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的科研团队若需继续建设,必须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附件2:
科研团队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