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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

关于申报2011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年03月10日 14:26】 【栏目:新时代高教 【来源:洪明】 【编审:党委宣传部】
学校各部门:
    按照学校《2011年党政工作要点》中关于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相关要求,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学校计划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数量约为4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青年基金项目20项。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的课题必须符合科研立项指南要求,超出范畴的学校科技处不予受理。(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各部门和科研团体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项目选题及论证的学术把关。所申报项目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科研处。
    三、校级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
    1、为了加大对科研团队的扶持力度,学校优先资助校级科研团队申报的科研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最多可申报2项科研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学校各系部原则上可申报2项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团队申报的项目)。
    2、鼓励近三年承担了横向科研项目(以到帐经费为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横向课题方向申请校级立项,促进科研工作向纵深发展,从而扩大校企合作成果。
    3、鼓励校地企合作课题的校级预研,重点扶持面向成都市高新区和成都市郫县开展的校地企合作研究项目。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凡近五年承担有学校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2)承担有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四、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并提交1份纸质申报书。
    五、申报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至2011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