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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

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科研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3月10日 14:23】 【栏目:新时代高教 【来源:洪明】 【编审:党委宣传部】

各系处室:

  根据成电机专[2006]136号文件《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科研工作的具体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即日起开展2009—2010年度科研奖励申报和评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研奖励项目
   本次申报评审的科研奖励项目包括学校设立的“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科技重大贡献奖”、“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申报成果仅限于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在学校科技处统计和备案的成果。
   1“科技进步奖”和“哲学社会科学奖”面向科研成果评选,是学校为上一年度以前完成的科研项目在富有创新、填补空白,具有实用性和推广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科研成果设立的专门奖项。“科技进步奖”评选不超过16项,“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不超过10项。
   2“科技重大贡献奖” 是针对在科研工作中做出开拓性、创新性科研业绩的团队设立的专项奖励。评定对象是面向校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团队和各类科研机构。该奖项评选不超过4项。
   3 “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奖”是针对在科研管理、科研业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被考核部门设立的奖项。奖项综合各部门两年来科研工作量量化积分总数、科研经费额、科研成果获奖,科研达标率和科研管理质量等方面指标。该奖项评选不超过8个。
   4 “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是为鼓励科研管理人员在部门科研管理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工作业绩而设立的专项奖励。该奖项评选不超过50个。
二、 申报、评选与奖励
   1科研奖励的申报工作于2011年4月10日前完成,5月底前完成材料预审及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本学期完成评选和奖励工作。
   2各奖项的申报要求和申报表格请在科技处网站下载。
   3科研奖励的具体评选数量及等级根据当年评选情况确定。各科研奖项的具体奖励标准见下表。
等级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科技进步奖
2000
1000
500
哲学社会科学奖
2000
1000
500
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6000
4000
2000
科研工作先进个人
400
科技重大贡献奖
5000元